关于陈溪名(陈溪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 2025-04-16 11:51

陈溪名(陈溪明)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连马集建(92)字第0043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溪名(陈溪明)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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