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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连江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连房QR字第2010275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连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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