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公告
连市场坑企吊[2025] 1号
当事人:福州海得水产有限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
经查,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核查记录、现场拍摄的照片、纳税情况税务机关的复函等证据为证。
本局于2025年1月3日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刊登吊销听证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闽侯县或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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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福州海得水产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恒兴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连江县台海高新农业有限公司 |
4 |
连江县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5 |
连江县下宫乡初芦村友顺鲍鱼养殖场 |
6 |
连江县信诚宏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7 |
连江县正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