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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诚信市民”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连江县“诚信市民”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社会公民的立身之本。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个人需要诚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信用办)决定开展“诚信市民”评选。现将我县“诚信市民”评选管理办法(暂行)公布如下:
一、活动目的
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以加强社会诚信为着力点,大力选树宣传一批“诚信市民”,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气,推动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导向,建设诚信社会、信用连江。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在连江县范围内生活、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截至2018年10月30日前)、具有合法居住权的18周岁以上居民,均可参加评选:
申报连江县“诚信市民”的人选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好,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市级以上劳模
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③.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无偿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志愿献血者
④.捐赠(折合)10000元以上的慈善捐赠人士
⑤.市级以上各类优秀志愿者
⑥.社会团体推荐,广大群众认可,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市民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工作由县信用办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文明办、县卫计局、县广电局、团县委、县慈善总会开展,办公室设在县信用办,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县政府官网、县广播电视台、“海连江”等官方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连江县“诚信市民”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诚信市民”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报送时需加盖公章。
2.社会推荐。县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可直接向县信用办推荐诚信市民,报送时需加盖公章。
3.个人推荐。广大市民可通过填写推荐表、撰写推荐理由等方式,推荐心目中的诚信市民。
4.报送方式:
“诚信市民”材料报送至县信用办(816西路发改局大楼三楼),联系电话:26232002,邮箱:xyb26232002@126.com。
所有推荐单位(个人)需认真填写“诚信市民”推荐表,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文档报送,另附两张一寸近照。评选活动文件、表格请登录连江县政府官网(http://ljx.fuzhou.gov.cn)、首页点击“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评选活动页面进行下载,电子文档报送格式为“XXX(被推荐人)诚信市民申报材料”。即日起到11月5日符合条件的我县市民可以按照要求提供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2.行业荣誉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3.填写附件表格(一式三份)经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县信用办,县信用办在11月20日前予以审核后在县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县“诚信市民”12月10日后可持相关证件到县信用办领取。
我县将对被评选为“诚信市民”的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银行贷款、交通出行、县A级旅游景点、图书馆等事项中予以激励。每年县信用办将对连江县“诚信市民”予以复审,如有被列为“黑名单”或有违法违纪记录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县信用办将取消其“诚信市民”荣誉并在县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诚信市民”评选活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扎实开展、引向深入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过程转化为一次凝心聚力、引领价值导向的过程,传扬真善美,集聚正能量。要建立健全系列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联络,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2.广泛发动,形成声势。要统筹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优势,广泛宣传“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要求,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声势氛围,扩大影响覆盖面。
3.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将“诚信市民”评选活动与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全国诚信建设万里行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诚信最美”,为推进信用连江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道德支撑。
连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连江县“诚信市民”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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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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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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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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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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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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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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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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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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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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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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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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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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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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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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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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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摘要(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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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诚信 格言 |
(概括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坚持的诚信理念,需手写并签名,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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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及媒体宣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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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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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用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2、附行业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一份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主办单位: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连江县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2623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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