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拖拉机注销的通告
时间: 2024-09-11 11:06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拖拉机注销的通告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217号)文件规定,下列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年限。请机主立即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报废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三批注销拖拉机明细表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第三批注销拖拉机明细表
序号 登记证书编号 号牌号码 车主姓名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机身(底盘)号码 登记日期 
1 350122001424 闽01-21835 陈成龙 农友NY-221CZ 75074062 1505680213 2015-07-08 
2 350122001426 闽01-21836 林恭桔 大华DY-201CZIIIm 21102200 35012300015070293 2015-08-11 
3 350122001428 闽01-21828 林敏开 农友NY-221CZI 75031508 1505680116 2015-08-14 
4 350122001429 闽01-21837 林新彬 大华DY-201CZIIIc 75111276 35012300015080314 2015-09-08 
5 350122001430 闽01-21839 王孔成 大华DY-201CZIIIc 78529634 35012300015080318 2015-09-09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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