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精神,经企业书面申请,我中心实地踏勘,拟将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纳入连江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或公示的其他内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连江县社保中心反映,也可以来电来函形式反映问题。
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7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连江县社保中心地址:连江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52-54号窗口,联系电话:0591-26232334
连江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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