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江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与部署情况
2023年11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地接受并全面认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组成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兰政明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孙聘胜、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为益和陈清丽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推进,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整改工作,及时把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精神和整改工作部署上来。
(二)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整改责任。
在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印发《县委巡察二组对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围绕4个方面16项47个整改任务,逐项梳理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做到整改任务人人有压力,事事有着落。
(三)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同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加强过程管控,通过对问题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发展。
通过问题的整改,直面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逐步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总结探索推进工作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健康连江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安凯乡奇达村卫生所、苔菉镇茭南村卫生所通过市卫健委复核,获评“四星级村卫生所”称号,凤城镇绿茵村卫生所等70家村卫生所评“三星级村卫生所”。二是选拔5名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到“空白村”上岗,并通过安排人员定期巡诊和邻村乡村医生兼任的方式,为敖江镇石头村等23个村提供巡诊服务,现已对23个村开展巡诊92次,共问诊70余人次,上门服务3人次。三是完善空白村巡诊派驻制度,长龙、浦口、小沧、蓼沿等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均已解决。其中,长龙镇岚下村由丘祠村乡村医生巡诊、洪峰村由建庄村乡村医生巡诊;浦口镇山坑村由中麻村乡村医生巡诊;小沧乡七里村、利洋村临近卫生院所在地,由卫生院巡诊,樟后村由东风村乡村医生巡诊;蓼沿乡林场村由赤石村乡村医生巡诊、利畲村由大沧村乡村医生巡诊、义洋村由周溪村乡村医生巡诊。
已完成整改。
问题(2):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学习的政治站位,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2023年度共召开23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其中涉及理论学习议题42个,占全年议题数87.5%;同时分别于7月3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10月8日集中学习《习近平出席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二是强化学习的制度执行。坚持注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包括学习计划、人员名单、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签到簿等,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谋划和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紧密联系当前的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开展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努力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成效转化,杜绝出现学用两张皮现象。
已完成整改。
问题(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完成情况:县总医院新院已于12月20日投入使用,可门港医院已于12月31日投入使用。精神病医院、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第七医院等在建项目通过申请专项债、国债等争取资金,积极推动建设进度;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已启动实施一期项目二次装修、智能化及附属工程的招标方案。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地下承台浇筑、地下室防水、土方回填,现处于地上三层梁板砼浇筑。县第四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地下室施工,正在进行门急诊楼五层梁板模板安装施工。连江县第七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预算审计。
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问题(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滞后。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8月14日制定出台《连江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9月20日制定出台《连江县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探索适合连江县实际的集团化办医改革发展路径,立足学科建设和人才建设,增强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做大做强学科有效整合医疗资源,降低损耗,减少重复建设性投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整合6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可门港医院分别牵头的“1个县总医院+2个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以来,实质性运转县总医院,总医院党政班子、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成员医院党组织和党员关系全部转入总医院党委管理;内部章程、议事规则、机构设置等方案相继印发实施,集团办医“九统一”取得初步成效。
已完成整改。
问题(5):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不够扎实,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方面仍有欠缺。
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活动,加强县域内医疗机构技术帮扶。截至目前,共有418人次县级及以上医师到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帮扶,受益群众1487人,服务“特殊人群”人次数包括咨询、诊疗161人,参与病例讨论167次,教学查房262次,学术讲座171次,开展业务培训1509人次,送医上门服务51人。二是2023年9月底印发《连江县紧密型医共体联合病房建设实施方案》,在丹阳、潘渡院设立两个联合病房试点,由县总医院牵头,下派专职医疗团队到基层,专家服务由定期“轮流坐诊”转为日常“专班驻诊”,依托县级专家团队管理经验和医疗实力,做到同质化诊疗,实现县乡深度联动;同时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67.75%,考核指标已有所回升。三是县中医院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合理分配绩效工资,2023年医务人员满意度在福州地区33家医院中排名16位,排名有所上升。四是县总医院积极推进三级医院创建,同时按三级医院建设标准,继续完善核医学科及营养部等科室设置,并着重提升“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已完成整改。
问题(6):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领先”专项行动部署起步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印发《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对标医改成效指标,明确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及任务,强化监管,推进指标提升落实。二是2023年全县医疗服务收入3.33亿元,较上年度增加8.37%;占比34.55%,较上年度有所回升。三是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定期组织安排县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累计服务群众1487人;持续推进试点联合病房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共计下派高年资医护人员86人次,收治病人115人,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提升至56.99%。
已完成整改。
问题(7):推进“健康连江”建设工作不够深入。
完成情况:将健康连江建设和创建国家慢病示范区示范区建设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11月26日印发《健康连江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组建健康连江工作群,开展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健康办。截至2023年12月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已组织开展讲座(咨询)461场、义诊207场。对进展滞后的9家单位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2021-2023年创建国家慢病示范区示范区所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糖尿病筛查材料已全部补充完整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存档,已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提交审核,做好国家督导组验收准备工作。
已完成整改。
问题(8):意识形态、统战、信息安全等工作不够重视。
完成情况:一是分别于2023年5月19日、12月29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撰写2023上半年及2023年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同时严格落实局机关政务新媒体三审制度,制定《2023年度连江县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全面加强卫健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二是分别于2023年6月、2024年4月分别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各级统战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按照县委统战部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成立连江县卫生健康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战日常工作。三是2024年6月,召开连江县卫健系统关于做好打击医疗机构内非法宗教活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相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卫健系统排查非法宗教活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遏制非法宗教在我县卫生健康系统的渗透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卫健工作实际,一体化深入推进“连马慢病示范区健康管理暨肿瘤防治交流中心”(两岸交流中心)“中国工程院《全民健康管理政府(县域)治理创新研究》课题组连马两岸合作基地”(两岸合作基地)建设、启动连马(两岸)胃癌精准防治项目、完善台胞应急绿色救治通道、探索连江县海上120急救体系建设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不断探索拓展连马两岸融合交流新模式,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医疗力量。四是2023年召开2场次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会议,累计参与培训干部职工达90余人次。同时,已配合县保密局对全局52台互联网计算机安装了保密监测软件,加强对互联网计算机的保密监测,并全面进行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储保密、内部文件,是否安装杀毒软件等防护工具,微信、邮箱等通讯工具是否传输保密文件等。
已完成整改。
3.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问题(9):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一是做好“上引下沉”,积极引入省市三甲医疗资源,2023年共设立6个省市专家(名医)工作室;县医院已完成胸痛、卒中两大中心建设,正启动创伤、呼吸两个中心建设,推进三级医院创建,提升相关薄弱临床专科影响力;2023年10月底组建连江县总医院,针对各分院试点再推进分级诊疗,逐步实现患者就近就医。二是夯实县总医院“千县工程”建设,连江县总医院积极开展三级医院创建申报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三级医院建设标准,推进完善二级专业临床科室设置,转变“以实地评审为主”的工作思路,及时调整管理方式,着力提升2023年度“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等,全方位注重“过程管理评价”指标,以期顺利创建成功。三是制定并出台《连江县公立医院学科建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暂行)》《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县公立医院学科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县总医院、县中医院等县直单位推动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其他医疗机构探索制定“一院一品”特色专科发展计划;通过师承等方式发展中医人才4人,以招聘、外聘及县中医院下派医师帮扶的形式使各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完成指标(100%)要求。同时正加快连江县精神病院建设项目,列入卫生健康局重点工作项目,在县总医院常设专科门诊基础上,琯头、官坂、黄岐3个中心卫生院增设精神卫生便民门诊,辐射周边乡镇,补齐基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短板。
已完成整改。
问题(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完成情况:2021年、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绩效评价排名分别提升至第8、6名;2023年全县积分制家签居民体验度15.94%,较2022年0.59%(全市倒一)有明显提升,全市排名第9名。
已完成整改。
问题(11):县卫健局党组对疾病预防方面仍有欠缺。
完成情况:2023年12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62‰(任务指标4.5‰),12月份结核全县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91例,完成率103.24%。强化传染病漏报季度督导和通报制度,第三季度济雅医院传染病漏报71例,和谐医院漏报3例,漏报数较第二季度有所下降。2023年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为97.02%(福州市目标值90%)。潘渡、敖江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列入卫生健康局重点项目,小沧卫生院已按照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整改到位,待市级新一轮规范化门诊复核验收。
已完成整改。
问题(12):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不足。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在5月中旬全县所有游泳场所开业之前,便利用微信群对各泳池业主进行事先告知,并组织各泳池业主参加市所公共场所卫生培训,于6月中旬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水质净化过滤设备、游泳池补水计量专用水表、自动加药系统、水质在线监测装置等内容专项检查;6月底与县文旅局组织游泳场所业主与管理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培训;7月初联合连江县文旅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检查。8月份卫生监督所组织3次跟踪督导,目前,正常营业的11家游泳场所已全部安装水质净化过滤设备、补水计量专用水表,自动加药系统以及在线监测装置。二是2023年9月、10月组织督查组开展闽川、康宁两家医院专项巡查、指导整改工作,两家精神病医院医护配比已基本达标,住院人员分流工作正逐步有序推进。三是根据《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两年实现对全县村级集中供水厂的全覆盖监测。2024年饮用水监测在完成省市监测任务的基础上,针对2023年度未进行监测的村级集中供水厂进行补充监测。目前我县水质监测工作排名全市第一,2025年起扩大监测范围,力争每年度实现对全县村级集中供水厂的全覆盖监测。
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重视不够。
问题(13):医保稽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准收费、超治疗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收费项目不对应等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涵盖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服务流程等全方位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和程序,确保每一项收费都有章可循。全面公开所有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对各项收费进行定期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提供发票等违规行为。32家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违规问题52条,均整改到位。同时指导各医疗机构落实医保稽查违规行为立整立改,加强内部审查,强化培训和教育,落实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公示。
已完成整改。
2.“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贯彻不够到位。
问题(14):本职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
完成情况:一是对所有乡镇卫生院已委托给第三方执行的本职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汇总,2023年6家基层医疗机构因缺乏专业人员委托第三方开展心电图、B超等体检项目,委托体检人数7446人,委托金额43.1万元,较2022年的10家单位,人员16329,金额190万元,已经大幅下降。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法规定,审核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确保其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转包、挂靠、越权代理等问题。三是2024年全县各乡镇医疗机构禁止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无能力需委托需由医疗机构提出,报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县总医院、中医妇幼医共体牵头单位协助开展。
已完成整改。
问题(15):保险应赔未赔。
完成情况:我局全面收集和整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资料,提交书面理赔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已于2023年9月11日、27日分别2次追赔应急处置补偿(理赔)款计30万元,应赔未赔部分,已全部理赔到位。
已完成整改。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问题(16):存在无公函接待、现金支付接待费等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连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机管〔2017〕12号)文件中关于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杜绝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费。二是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规范接待费报销,推行严格的报销审核机制,已督促相关单位责任当事人在公务接待中必须要有公函及相关文件才允许接待;同时不准采用现金结算,只能对公结算。
已完成整改。
问题(17):无依据发放礼品补贴。
完成情况:一是重新审视现行关于礼品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详细界定礼品补贴的发放对象,严格设定礼品补贴的具体额度或比例。二是深入全县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以及每年四次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三是浦口卫生院、丹阳中心卫生院已于2023年11月28日收回发放的补贴,县卫健发放节假日补贴、里程补贴对象系2名编外人员,已分别与2020年4月、2023年2月辞职,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络均未取得联系,已对发放的2023年年终绩效683元予以扣款。我局将继续加强津贴发放管理,杜绝在绩效工资外发放津补贴。
已完成整改。
问题(18):违规支出洗车费及差旅费。
完成情况:一是重新审查并细化各项费用支出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类费用支出的具体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和控制要点;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设立清晰的标准和限额,确保每一项支出均有据可依,并符合合理性和经济性原则。二是从费用预算编制开始,到申请、审批、支付、报销等环节,均需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保证每笔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核链条和责任主体。三是浦口卫生院、丹阳中心卫生院已于2023年11月28日收回不合理开支的差旅费、洗车费。
已完成整改。
4.资金使用把关不够严谨。
问题(19):返聘退休专技人员的补助资金使用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人员借调、返聘与外聘工作实施意见》(连卫党组〔2024〕20号),明确返聘人员资格、条件、程序及聘用时间,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被返聘,2023年-2024年累计不再续(返)聘18人二是加强资金使用审核力度,由局财务科、医政科以及人教科等有关科室审核完毕后,提交县财政局复核;经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补助资金。
已完成整改。
问题(20):支出村卫生所补助款不严谨。
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卫生所新(迁)建申请补助把关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局审批科初核,监督所实勘复核后;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卫协会,进一步梳理设施建设、设备配置、资金补助等信息材料,提请局务会议集体研究把关、同意后由审批科负责发证、计财科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卫协会负责监督。二是经与潘渡镇卫生院及塘坂村村委会协调,扩大卫生室面积,将现卫生所隔壁房间纳入村卫生所使用,现实际面积70平方米;经与筱埕镇卫生院及埕口村村委会协调,扩大卫生室面积,将现卫生所隔壁房间纳入村卫生所使用,现实际面积60平方米.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已完成整改。
问题(21):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存在薄弱环节。
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进度与成效。二是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6号)文件要求,定期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同时,于2023年12月开展“卫生年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培训”,参会人员40余人。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推动各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职责。三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设定自查的时间节点、内容范围和标准要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使用以及核算等全过程进行详细核查,重点审查资金是否按项目计划执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浪费、挪用等情况。对于自查中发现“长龙院通过现金发放形式支出村医绩效考核补助、丹阳院公卫宣传品、耗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已完成整改。
问题(22):干部公务出行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一是根据连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江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连财事〔2017〕205号),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差旅费制度。二是2023年11月9日上午已收回郑明锋、郑立英2人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917元;2023年12月7日已收回滕家永、郑明锋、杨雪英违规报销的差旅费4513元。
已完成整改。
问题(23):资产整合利用重视不够。
完成情况:我局根据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关于方舱医院、核酸采样亭、隔离点等抗疫资产处置建议的报告》的告知单,方舱医院(亚定点医院)租赁至2023年10月份已结束,由城投集团恢复原状后归还浦下村,精神病医院已恢复原状归还精神病医院使用,体育公园隔离点、琯头隔离点作为文旅项目使用。
已完成整改。
7.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监管不到位。
问题(24):现金支付超限额。
完成情况: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业务及财务数据上报管理的规定》(连琯卫〔2023〕124号)文件整改执行,严禁使用现金发放各类绩效工资、接待费和支付其它500元以上的各类费用。二是制定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在全系统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报表、账目记录、收支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已完成整改。
问题(25):财务账目监管不到位。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7月成立“连江县卫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连江县卫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县总医院、县疾控中心、琯头院、丹阳院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列入县审计局内部审计;2024年潘渡院、黄岐院、凤城院等3家基层医疗机构列入县卫健系统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项目审计。截至目前,潘渡院、黄岐院已完成审计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浦口卫生院银行印鉴已经更换成单位公章、院长私章、会计私章,网银U盾已经改成会计名称,并由会计持有,出纳转账汇款时,需经由会计审批方可;对2022年10月以来的错记、漏记事项已整改到位。现基本户、基建专户及海峡银行账户,进行每月对账,与银行对账已核对正确。
已完成整改。
问题(26):未设立食堂专户。
完成情况:一是县中医院、22个乡镇医疗机构已于11月30日前全部设立食堂专户。二是持续加强全县卫健系统食堂专户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堂专户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27):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召开党组会议45次,已提交局党组研究医疗、医改问题共计46例次,9月20日《连江县县级总医院实施方案》正式发文实施,组建连江县总医院和2个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县域医疗资源整合。二是结合全县出生人口趋势,取消县中医院、黄岐镇中心卫生院产科门诊,优化县医院产科布局,同时12月成立连江县产科质控中心,谋划提升全县产科诊疗水平。三是结合“千医下基层”项目,累计抽派市县22名418余人次中高级医师下沉基层,受益群众1487人次,送医上门服务51人次。四是突出中医特色传承优势,加强县域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非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已完成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524人次,已落实全县西医医师中医药处方权备案工作,逐步补齐基层中医能力短板。
已完成整改。
问题(28):对医疗单位急需解决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
完成情况:一是加大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对接县司法局医调中心,做好纠纷处置工作,并加强医疗纠纷能力提升培训。二是9月27日由我局牵头,举办全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各乡镇司法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三是充分发挥县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六大中心”作用,县域内不同机构间检查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四是2023年累计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安全监督检查11次(含各类专项督查),整改问题869项。
问题(29):个别事项决策不够严谨或应上会未上会。
完成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1日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每2周至少召开一次党组(局务)等会议,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中充分讨论,2023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45次,局务会议27次,党委会议23次。二是我局通过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中标租赁温麻历史文化街区(魁龙坊)化龙街A3-11座,并与第三方(榕发温麻(连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5年;后因专项资金调整、疫情防控等原因,我局提出终止合同服务,并向县政府请示协调退还保证金等。经协调,因前期已产生竞价咨询等服务内容,根据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存在审计等风险,第三方(榕发温麻(连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予支持退回保证金。
已完成整改。
2.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问题(30):乡镇卫生院党组织关系未理顺。
完成情况: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连江县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连江县总医院委员会及中共连江县中医妇幼医共体委员会的通知》(连委〔2023〕88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15日成立中共连江县总医院委员会、中共连江县中医妇幼医共体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党组织关系已成建制划入县总医院党委及中医妇幼医共体党委,并分别于11月8日,11月23日完成选举。
已完成整改。
问题(31):党政分设。
完成情况:根据《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廖惠斌、郑明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连卫委〔2023〕44号)文件精神,廖惠斌同志任中共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根据《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吴世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连卫委〔2024〕17号)文件精神,吴世标同志任中共连江县江南镇卫生院支部委员会书记;根据《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陈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连卫委〔2024〕18号)文件精神,陈飞同志任中共连江县黄岐中心卫生院支部委员会书记。部分医疗机构行政主要领导(妇幼院、长龙院等)为党外人士,故另选配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已完成整改。
问题(32):党的先进性体现不够充分。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人才储备,严把“结构关”。建立《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2023年度发展党员五种报表》,实时掌握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名单等五个阶段的构成情况,实现发展党员队伍底数“清”、结构“明”、分布“显”。二是强化党建考核,严把“政治关”。将从严治党、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纳入连江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绩效工作综合考评,实行百分量化评分,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实绩评价、选拔任用、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已完成整改。
3.队伍管理有差距。
问题(33):院务会选配不规范。
完成情况:根据县卫健局党组《关于规范医疗卫生单位院委职数配备的通知》(连卫党组〔2022〕14号)文件规定,已规范调整相关医疗机构院委职数,目前妇幼保健院院委核定9人,现有6人;敖江镇卫生院院委核定7人,现有5人。
已完成整改。
问题(34):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日制定出台《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存在的“能力提升不充分、责任优化不彻底、服务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卫健系统干部医德医风建设,以扎实作风和实际成效推进主题教育。二是对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懒、散、慢”等作风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经调查,对于县疾控中心存在的考勤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要求县疾控中心修订完善干部管理规章制度,出台《连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牌上班制度》《连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考勤制度》《连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假期规定》等机关效能制度,采取定期查看考勤记录和班内巡查的形式加强对职工的考勤管理。
已完成整改。
问题(35):一般干部调配审核医护配比不够。
完成情况:我局将医疗机构“医护配比”情况纳入干部调配重点考虑范畴,在“干部申请、医院审核、党组研究”工作中,充分考虑调入、调出单位的医护人员配备比例情况。
已完成整改。
问题(36):专技人员行政化。
完成情况:县皮肤病防治院、蓼沿乡卫生院、东岱卫生院等院领导已编排一线临床工作,在行政工作之余每周定期参与临床一线;同时督促东湖镇卫生院院长加强临床业务学习,尽快取得相关资格证书,适时承担相关临床一线工作。
已完成整改。
问题(37):设岗定岗不够科学。
完成情况: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实行“办理、实勘”两条线。变更窗口负责人,2023年11月27日主管局抽调人员充实审批人员力量。截止2023年12月底,审批窗口已全部撤回原卫生计生监督所人员。二是根据(连委编办〔2017〕18号)文件精神,连江县总医院规范设置11个相当股级内设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总医院管理体制。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已取消“外联科”等小职能科室设置,其医联体、注册审批、继续教育职能并入医务科;其他职能、职责并入公共卫生科统筹管理。
已完成整改。
问题(38):退休人员返聘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返聘、外聘人员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卫健系统人员借调、返聘与外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从严把握中、高级职称人员的返聘与外聘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并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二是严格返聘人员审核,各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返聘、外聘工作人员,按照“医院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原则统筹考虑,2023年累计清退超年龄返聘14人(其中县医院11人,妇幼院3人),非专技岗位6人(其中县医院6人)。县总医院方美珠、杨春花等人已于2023年12月31日解除返聘关系,滕鹰、陈文两位同志在返聘前长期从事预检分诊、服务预约、健康宣教等工作,沟通能力、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比年轻护士更强,且工作经验丰富,同时鉴于医院在大力实施“双提升”活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因此仍安排滕鹰、陈文两位同志从事门诊导诊岗位,拟于2024年9月、11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返聘。
已完成整改。
问题(39):临时人员招聘机制不健全。
完成情况:2023年5月制定出台《连江县医院等四家县级公立医院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可门港医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首次以参照聘用制管理方式于11月19日开展“连江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参照聘用制管理)”招聘工作,共吸引549名报名,经笔试、考试、体检等招聘程序后,共招收编外人员98人。并对未取得证书人员加强培训、做好思想教育,提高他们资格考试通过率,目前已有14人取得资格证书,督促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尽快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同时,2024年起新招聘人员,五年内未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已完成整改。
4.人才建设有薄弱环节。
问题(40):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不足。
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制定出台《连江县卫健系统人才培养“凤雏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培育等工作,2023年累计开设名医工作室6名,客座专家2名、优秀人才15名,储备人才278名。二是2023年累计赴省内、外医学高校开展宣介活动11场,通过校园招聘等方式招收45人,发放凤引人才生活津贴18万元。同时在全市率先以“参照聘用制管理方式”公开招聘编外人员98人,解决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不足问题。三是2022年12月制定出台《连江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卫技人才引进实施意见(试行)》,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30万到300万不等的生活津贴,4800元/平方米的购买城区人才商品房。
已完成整改。
问题(41):把关离职人员履约不严格。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新提出的离职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医院复核、主管部门审批”原则,严格把关,履行合同相关义务,2023年累计处理违规离职2人,缴纳违约金42009元,严格按合同约定足额缴交违约款项后方可批准辞职,以维护单位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建立违约惩戒机制,明确违约责任条款,2023年新签订合同108人;同时要求原已签订合同未满服务期、未明确惩戒机制的医疗机构,同聘用对象补签一份《补充合同》。
已完成整改。
问题(42):人才队伍培训培养不够重视。
完成情况:2022年12月制定出台《连江县卫健系统人才培养“凤雏计划”实施意见(试行)》,强化人员培训、培养等工作,2023年已选派109人参加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按照分类别分学科分梯队建立278人的人才储备库;同时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人才自身特长,选派领军人才1名、学科带头人9名、青年骨干人才20名到上级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已完成整改。
问题(43):村医队伍建设重视不足。
完成情况:一是将乡村一体化建设、村卫生所医疗力量等纳入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同时选拔5名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到“空白村”上岗。二是每年通过为全县479名乡村医生提供规范化培训、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临床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培育专业素质硬、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乡村医生人才队伍,2023年累计开展4场,培训479人次。三是筛选经验的卫生院医生以及乡村医生开展空白村定点巡诊工作,通过制定巡诊制度、签署巡诊协议,目前28个村均已通过定期巡诊等方式保障群众就医问题。由于小沧乡小沧村是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卫生所;而蓼沿乡利畲村、安凯乡黄家洞村,因整村搬迁故未设置卫生所。
已完成整改。
5.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
问题(44):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8月4日制定印发《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3年5月19日、8月24日分别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建设工作。二是2023年8月4日制定印发《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分解表》,督查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同时抽调办公室、医政科、驻局纪检组等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集中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3年已召开1场系统部署会、4场专班会,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梳理辖区内行政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名单,掌握机构单位数量和人数,累计纳入管理单位272家,纳入管理人员3723人,实现了县域全覆盖。三是将警示教育与以案促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结合党组同步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运用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基层医疗机构“一把手”的思想动态进行实时了解和监督。2023年累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场次,观看警示影视片25场次,上廉政党课8场次,先后对31名提任干部开展2场廉政考试,对52名提任干部开展2场廉政谈话。四是根据《关于同意连江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部分委员分工调整结果的批复》(连卫委〔2023〕25号),重新调整中共连江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部分委员分工,刘用顺同志兼任纪检委员,邱树同志任统战委员。我局党委将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做好管党治党、选人用人各项工作。
已完成整改。
问题(4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质效不高。
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派驻纪检组人员,2023年10月新增在编纪检监察干部1人,现累计3人,同时我局安排1名干部协助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开展工作。二是2023年12月县卫健局党组在系统内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医疗能力与服务水平双提升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派驻纪检组对近期系统内查处的1起作风不正问题进行了全系统通报。
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有2个:
问题(46):晓澳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职权不清的问题。
完成情况:县第四医院已经完成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用海、环评、工规、施工许可证等工作。截至目前,正在进行门急诊楼西侧五层梁板、门急诊楼东侧四层梁板建设。因资金紧缺问题,本应于2024年10月份建设的项目预计延迟至2025年6月份完工,目前正积极会同城投集团协调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推进力度。同时将在新院投入前,对晓澳镇卫生院进行重组前审计,将国有资产整体划拨给连江县第四医院,新院按公立医院进行投入使用。
持续推进中。
问题(47):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县皮肤病防治院现有办公用房中有10套房子还被原计生服务站职工占用)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对县皮防院现有10套宿舍完成入住人员自查工作,并均重新签订《连江皮肤病防治院宿舍租赁合同》,缴纳首期租金合计12000元;同时制定下发《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宿舍管理制度》,各承租人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实行宿舍“一户一表”,独立开户、自行缴纳。
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1.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事项:
晓澳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职权不清的问题。
2.下一步整改措施:
1.目前正在进行门急诊楼西侧五层梁板、门急诊楼东侧四层梁板建设。因资金紧缺问题,预计至2025年6月完工,目前正积极会同城投集团协调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推进力度。
2.在新院投入前,对晓澳镇卫生院进行重组前审计,将国有资产整体划拨给连江县第四医院,新院按公立医院进行投入使用。持续推进中。
3.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999235;通信地址:连江县江南镇朝晖路800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邮政编码:350500;电子邮箱:ljws06@163.com。
中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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