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连江县苔菉镇镇区350122-TL-C基本单元14、15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于2021年1月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将论证材料在连江县政府公开网(www.fzlj.gov.cn)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邮政编码:350517,联系电话:0591-26481103,邮箱:tlzzf123456@126.com并注明“《连江县苔菉镇镇区350122-TL-C基本单元14、15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连江县苔菉镇镇区350122-TL-C基本单元 14、15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公示材料
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