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华电三期项目(连江可门经济区港区350122-90-A-126、B-5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已于2021年02月05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论证报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350512,联系电话:059126464808,电子邮件:fzkm26464833@163.com,并注明“《华电三期项目(连江可门经济区港区350122-90-A-126、B-5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华电三期项目(连江可门经济区港区350122-90-A-126、B-5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