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350122-RS-G-19、20号地块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溪利村,其中350122-RS-G-19号地块面积12468m2,350122-RS-G-20号地块面积20333m2。根据《关于东雁二期350122-RS-G-19、20号地块设定规划经济指标及规划条件的复函》(连自然资【2020】105号)内容,见附件2,项目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2,为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东雁二期350122-RS-G-19、20号地块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园路36号
联系人:吴娴 联系电话:15859441124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仓山区金榕北路9号天翔体育文创园A座4楼
联系人:夏耿灏 联系电话:19906907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