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连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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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县工作大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目标,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要素,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一致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统一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入驻中心的审批服务项目均压缩到原法定时限的30%以内,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2.衔接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5项,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1项,落实合并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3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更新下放、合并事项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确保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3.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从以前的多部门跑向“一窗式”服务转变,很大程度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前实行“一窗式”服务后,企业开办时间从以往的3个工作日转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目前全县95%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1798项,事项比例93.3%,“最多跑一趟”1925项,事项比例99.9%。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一窗受理事项1316项,且99%以上实现一窗受理。

  4.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2021年3月根据《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县司法局与县审改办、县信用办、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文件,确定可由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范围。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共有10个部门44项政务服务事项的50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县共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3099件。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已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相关行业、领域和接受业务。

  3.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事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县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一是强化部署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和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二是强化“两库”管理。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分为专业库及综合库人员,根据需求开展抽取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向执法人员详细讲解抽查工作的具体流程、做法和措施以及向执法人员培训《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内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水平。根据我县实际,还专门编制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南供抽查人员学习,依据备检企业主体类型不同开展业务检查,做到有标准、易推广。四是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明确工作目标、抽查对象、检查人员、抽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等内容。截至目前,双随机抽查结果都已全部公示于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1.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2.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县政府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随意任性违约毁约的情形。

  3.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目前我县无政府机构失信案例。

  4.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五)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1.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3.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目前,全县22个乡镇的32个社区、243个村居共275个法律顾问点已覆盖。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服务;引导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广大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老百姓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我县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对于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采取评估论证、公众参与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截至目前,各单位都能较好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中完成意见征集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及时反映有关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事务。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1.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2.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3.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4.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经过合法性审核,并未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增设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无擅自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也没有发生被上级认定不合法的情况。

  (三)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1.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2.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

  3.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我县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同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实施两年一清理举措,对县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并及时将结果公布于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向社会公开公示。

  4.加强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有违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2021年开展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公示在政府网站上。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1.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2.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我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严格依法应当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决策事项,按照程序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同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纳入政协协商范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先提请县政协进行事前协商。

  (二)公众参与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2.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

  2021年以来,我县严格要求政务公开事项范围、主体等,对本县行政决策除依法保密外的,全部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同时,《连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当地的报纸、有线电视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决策备选方案,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公民、企业法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1.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

  2.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我县十分注重探讨和应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方式,提高决策效能,严格按照《连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审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四)合法性审查

  1.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设立法律顾问。目前,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法律顾问的聘任等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3.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2021年以来,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项目合同、协议都要经过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截止目前,县司法局对县政府转来的各类协议、合同、政策文件把关审核百余份,充分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五)集体讨论决定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2.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都经专题协调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同时集体讨论决定情况都全部如实记录并制作常务会议纪要予以保存。同时,在会上,所有议题事项都经各单位充分讨论、发表意见,集体作出决定。

  (六)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2.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3.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具体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已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对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等结果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已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推进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完成。

  根据省市部署,已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4支执法队伍组建完善工作。2021年10月,连江县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执法中心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后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理顺执法体制,提升全县用地、用海、“两违”整治、市容市貌、房地产物业等工作综合管理水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直面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让城市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完善文明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执法目的、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围绕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和情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言行,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和满意度,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3.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完善并有明确的协调机关负责,除需请示上级机关的外,执法机关之间对具体案件权限争议进行协调、明确责任主体的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

  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在本级行政部门出现执法权限争议时提供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方面的参考意见。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今年以来,审查全县行政执法机关1065件行政执法案件,监督移送涉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1条,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今年以来,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有序开展两法衔接衔接工作,并能够及时有效完成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充分发挥执法信息平台的联动、共享作用。

  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都基本完成六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制定相应规范化的执法流程图,对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审核程序、执法公示流程等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范,健全执法人员办案、执法场所办案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机制。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2.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完善,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践行阳光执法。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以来,对于“事后公开”信息(包括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与“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县各有关执法单位都能按照规定要求于信息生成之日起七日内将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对此,县司法局继续实时监督并督促县各有关执法单位规范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结果,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的公示工作,打造阳光政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3.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4.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2.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县直主要执法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达2名以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今年组织、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共2次。

  2.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我县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县司法局会同各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合法化。今年6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抽查。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要求县直各有关执法单位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截至目前,我县24家行政执法单位都已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使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能得到及时查处。2021年度本县域内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完善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要求各执法部门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

  (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5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着装规范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在前期完成对行政执法主体编号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编号。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共确认765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和行政执法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辖区内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4.行政执法经费已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1.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率较低。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3.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行政权力的监督检查,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力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4.今年以来,县政府被列入被告的案件共39件,每一件均有县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应诉,并安排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同时,切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参与应诉。在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尊重并认真配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2021年以来,未有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已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已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不断深入推进监督体系建设,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压紧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二是深化“1+X”监督机制,整合组织、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职能监督力量,持续深化廉洁纪律督查,对各单位人事调整、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开展全面监督,督促规范用权;发挥 “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作用,对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三是提升查处质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对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群众信访件予以及时处置,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强化纪法震慑作用,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曝光,教育警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我县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后有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为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构建并完善我县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县公安、环保等7个重要行业领域均已成立行政调解组织。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398起,调解成功1398起,调解成功率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通过加强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较高。

  2.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程度较高。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

  3.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今年以来,共收件55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50件,其中,维持6件、终止6件,撤销21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2件,责令履职3件,未审结8件;作出不予受理4件;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1件;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真按照法定程序与时限办案,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讨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复议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与人情相结合,让复议当事人真正理解行政复议决定,从内心里接受决定。在案件办结后,复议工作人员积极和案件当事人沟通,做好案后释明工作,以实现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能调则调”的复议目的。通过案后释明工作,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对我县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予以认同。

  4.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通知》(司办通〔2018〕162号)文件要求,贯彻执行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部署工作,对往年行政复议案件数据逐步汇聚至国家级平台,对于新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在线办理。目前,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本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相关办案场所、工作经费等都已保障到位。同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与。

  严格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目前,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办案接待场所已公开行政复议流程图,包括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列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市、县党校必修课程。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常态化旁听庭审制度,健全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二是持续掀起宪法主题宣传教育热潮。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策划开展大型宪法宣传活动。全县举行各类宪法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一县一特色品牌”普法示范点建设,形成法治文化阵地矩阵,今年共建有江南镇梅洋村、含光桥等5个法治示范点。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了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专项整治、监督推动“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等整治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对存在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2021年3月,举办政法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陈辉庭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并让学员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研讨。以及在2021年连江县发展对象入党前培训班、2021年连江县第四期党政干部培训班、2021年连江县第2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21年连江县第19期科级干部进修班课程中,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必修课程,推动法治学习培训全覆盖。征订面向全县机关干部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作为指定读物,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提供学习辅导资料。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法治政府建设已纳入我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2.我县组织安排每年第一季度向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委和县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考核评价与督促落实

  1.我县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每年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

  2.我县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察中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交的个人“微清单3+2”、考察材料中关注其法治建设方面的情况。

  九、存在困难和问题

  1.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不足,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跟不上,法治建设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工作打折扣。

  2.乡镇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现状不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

  3.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存在着基础较为薄弱,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

  十、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增强宪法法律至上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推动法治政府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上岗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二是实行亮证执法,为执法考试合格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颁发《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备了“亮证执法”的程序要件;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监督制度,全面规范执法队员执法行为,防止出现乱执法、谋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职责时,要切实录入至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对“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的督察和监督,运用督察、考核等措施,加大问责考核力度,对因落实不力造成重要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全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法治七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一要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格局。二要聚焦重点内容,紧盯关键群体,坚持把宪法、民法典摆在首位,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时期”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工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三要创新载体方式,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工作思路,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注重媒体平台运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矩阵,全方位、广角度、多层面开展普法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1年以来,我县政府法治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与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和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2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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