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连江县下宫镇大洋村2022年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以连政综【2022】145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下宫镇大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757051.82元(不含土源购置工程费用)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连江县下宫镇大洋村2022年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2) 发包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757051.82元; 组成: 招标控制价 757051.82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757051.82元; 组成: 本项目的K值为8%,发包价为控制价*(1-k)= 757051.82 *(1-8%)=696487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3个月,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连江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水利) 中的企业。
4.1 抽取时间: 2022年8月10日15点00分 到16点00分
4.2 抽取地点: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施工中工程进度款可按月支付,施工中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 的80% (项目变更已按变更管理规范确认的可按进度款支付,但不得超过70%;未经过确认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在交工验收 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内工程量的85% (变更工程进度 款支付不得超过75%);结算审计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后、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结算审计价的97% (质量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替换)。另外,因特殊原因没有经预算审计的,在结算审计前,支付的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包干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7.1 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中标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险保函或现金转账;
7.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28天内无息退回。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江县人民政府网(www.fjlj.gov.cn)、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建设单位: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下宫镇 邮编: 350500
电话: 15806039169
联系人:郑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位监督部门名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福建省连江县
联系电话0591-26236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