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42号)要求,经局第19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申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财政补助经费的养殖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附件1),以及申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县级财政补助经费的屠宰企业名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附件2)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内,如有不同意见者,请联系电话:26182600。
附件:1.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财政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县级财政补助经费分配表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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