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8号)要求,经局第19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申报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养殖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附件)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在此期间内,如有不同意见者,请联系电话:26182600。
附件1: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分配表
附件2:连江县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和省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和省级补助任务清单
附件4: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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