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2024年8月8日上午,在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调整连江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听证人3名、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3名。20名听证会参加人和5名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一是由连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征集推荐的各类消费者代表 12名(占听证会听证人60%);二是委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营者代表2名;三是由县发改局聘请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代表6名;四是由县发改局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3名;3名听证人由县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林用生担任听证会主持人。会前,县发改局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并将会议主要文件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举行时,听证会参加人20人和听证人3人全部到会,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无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期间,按照议程安排,主持人林用生同志宣布听证会会场纪律,并介绍了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会听证人构成和人员情况;县发改局价费科杨宏同志陈述连江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县发改局价费科定价成本调查人潘伟同志陈述2022-2023年连江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成本审核报告。到会的20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小结,表示将充分吸收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听证方案,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县政府审定批准后实施。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到位、资料详实完备、程序合法合规。在听证方案的总体意见方面,20名听证参加人中有18名听证会参加人支持调价,占总人数90%;2名听证会参加人不支持调价,占总人数10%。具体情况如下:
(一)2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运价调整会增加出行成本,对普通乘客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是额外负担,不支持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二)18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连江县巡游出租车基础运价6元/公里已实行10年多均未作调整,且考虑到近年来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逐年增加等因素,有必要对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其中:1.有16名听证会参加人赞同方案一,占总人数80%,其中1人基本赞同方案一。大部分听证参加人认为方案一与福州市区、长乐、闽侯等地区的巡游出租车运价一致,1人认为停车和低速等候费调整幅度过高,建议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5分钟按1公里租价2元收取,即每分钟按0.4元收取;2.有2名听证会参加人赞同方案二,占总人数10%。
同时,听证会参加人从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在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方面。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出租车司机拒载、故意绕道、不打表、随意涨价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保障乘客利益,确保运价调整政策能有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出租车行业应严格履行管理责任,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三是利用科技手段,比如建立驾乘服务平台,实现智能调度、GPS定位、在线支付等功能,优化运营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二)在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方面。一是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强化职业责任感,做到文明驾驶、合规经营,提升我县出租车行业形象;二是完善出租车服务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与司机收入挂钩,激励优质服务;三是学习借鉴网约车相关做法,提升车容车貌,使用文明用语,提供优质服务。
(三)在规范收费行为方面。一是提升收费透明度,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在出租车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让乘客一上车就能清楚知晓收费情况,方便乘客监督;二是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出租车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出租车企业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收费政策和服务规范的培训。
(四)在提供优惠政策补贴方面。一是提供高峰期补贴,在需求高峰时段,乘客对司机提供额外补贴,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问题;二是提供环保激励,对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的驾驶员,给予适当的补贴,促进绿色出行。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县发改局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连江县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吸纳了合理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赞同的方案一。
(二)采纳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方案一停车和低速等候费调整幅度过高”的建议,将“每分钟按0.8元收取”调整为“每分钟按0.6元收取”。同时,将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具体调价方案为:
项目 |
具体运价 |
起步价 |
3公里/10元 |
车公里租价 |
1.8元/公里 |
停车和低速等侯费 |
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6元收取。 |
空驶费 |
单程载客行驶超过8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空驶费 |
夜间加成费 |
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
浮动幅度 |
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
(二)对“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建议予以采纳。建议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提出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规定相契合。
(三)对“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建议均予以采纳。建议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规定的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相关要求。
(四)对“提供优惠政策补贴”的部分建议予以采纳。“提供环保激励”的建议符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以及《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的文件精神,给予出租车电动化补贴,有助于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提供高峰期补贴”的建议暂不予采纳,在需求高峰时段提供额外补贴,增加乘客负担,不利于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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