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6〕35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2024〕151号)研究,决定调整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将此次调整后的运价标准公示如下:
一、基准运价
(一)起步价:3公里/10元;
(二)车公里租价:1.8元/公里;
(三)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6元收取;
(四)空驶费:单程载客行驶超过8公里,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
(五)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二、浮动幅度
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联系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1-26232009
地址: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监审科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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