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连江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时间:
2025-01-27 10:08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精神,拟对《连江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办法》(连政办〔2021〕26号)部份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删除《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平价商店可优先获选为节日食品劵供应商;
2.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12日前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联系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1-26232009
地址: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监审科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7日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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