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连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我乡各项工作的始终,为保障和促进蓼沿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我乡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党纪,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是注重实践探索。我乡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化学习领悟,提升转化运用、贯彻落实能力,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等措施,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建设在我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重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政策纵深发展,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包企业走访帮扶活动,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堵点难点问题,为引进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全链条服务、全要素保障。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为确保政策环境的稳定与透明,我乡持续巩固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没有制定不合时宜、阻碍企业发展的条款,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积极了解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供贴心优质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并持续开展乡干部送法进企业行动,深化企业各项规章合法合规改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为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我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备,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政策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及时对我乡与上位法以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乡党委、政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在决策前,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审查制度,对于涉及乡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坚持由业务科室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初审,最终提交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止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我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依托“闽执法”平台,推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监管全程可追溯、数据全程可查询。目前我乡执法大队共有4人拥有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全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乡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乡各村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每周组织乡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65件,调解成功365件,调解成功率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应对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全乡共有五件行政应诉案件,两件涉及福州现代物流城项目104国道改线征地过程中在利达公司范围内大量填土问题;一件为打击牛蛙养殖环境污染强制拆除案;一件是因打击牛蛙养殖污染环境案引发的行政赔偿申请;还有一件是2022年大沧村拆迁引发的行政赔偿申请。乡政府负责人均积极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目前,利达公司的两起案件以及打击牛蛙养殖污染环境案已宣判,而涉及行政赔偿的两起案件尚未开庭。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通过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财会审计、司法监督等进行联动互动,着力纠治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强化公众信息网站及村小微权力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并定期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公众的质疑和投诉,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来,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落实有待提升,个别乡干部仍旧存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于某些法律条款把握得还不够精准等问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我乡当前的普法宣传举措还不够灵活,干部群众学法的渠道较为单一,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够高。三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我乡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上存在偏差,执法专业水平稍显不足,少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执法经验和业务技能不匹配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着力完善党的领导工作机制。为此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副科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向乡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相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我乡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布局,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初,我乡制定了《2024年度蓼沿乡依法治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依法治乡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有效促进了我乡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规范运行。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蓼沿乡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同时以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提升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广度深度
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我乡的普法宣传举措,拓宽干部群众的学法渠道,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浦边志愿队队址等宣传阵地参观学习,从生动具体的事例中直观明确相关法律要求,深化法律认知,达到提醒、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时围绕我乡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结合群众真实需求,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开展普法培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防诈骗、禁毒、反偷渡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重点行政管理领域工作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我乡执法人员持证率。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全乡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公正。
(四)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继续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持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决策机制,在决策中严把决策范围关、决策程序关和讨论表决关,按照乡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乡重大事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要求,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协议等事项的必经程序,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外脑”作用,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民意速办、信访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蓼沿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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