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林〔2014〕156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双指标”考核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基层林业站、机关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的通知》(闽政文【2011】195号)文件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县2014年度的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2个“约束性”指标增长情况,如期完成县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按时完成年度资源档案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营林科和绿化办负责提供2014年度造林绿化小班、位置(含附图);
2、防火办和森防站负责提供年度森林火灾和虫灾小班、位置;
3、森林公安和执法大队负责提供非法占用林地小班、附图;
4、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年度“占一补一” 小班、附图和森林采伐小班、位置(含附图)。
5、办公室(林灿)负责向林规院收集“林保”电子文档;
6、行政服务中心(刘清)负责提供2010-2014年度全县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材料;
7、资源站和规划队负责梳理各类文档、数据。
二、时间节点
1、2014年11月29日之前,将小班经营类型调整到位。其中:
⑴、山区5个和平原4个乡镇林业站负责落实商品林中的湿地松、火炬松,桉树,泡桐小班位置;
⑵、森防检疫站协助12个“疫情”乡镇林业站,落实2015年需要砍伐的松类小班;
2、机关各科室的资料必须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收集完成。
特此通知
连江县林业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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