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时间: 2017-02-10 00:00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连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连政综〔2017〕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连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3日 

连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推动我县全民健身沿着健康协调的惠民轨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准确把握全民健身给人民群众带来生活质量、幸福指数、获得感不断提高的深刻意涵和发展规律,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福建省、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县城乡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围绕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北翼强县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等综合价值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连江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连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和增强城乡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日常体育健身活动和锻炼的人数,逐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和锻炼的人数达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达52%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国家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2%以上。逐步完善城乡全民健身设施,人均场地面积达2.1平方米。农村公园体育设施逐年提升改造,城市社区逐步完善8分钟体育健身圈;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全县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250人以上,达到每万人拥有20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不断拓展全民健身领域,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展示、赛事,扩大群众体育健身和活动参与规模,提升群众体育赛事质量,逐步引进省市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进村进镇。体育消费逐年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全民科学健身理念。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专栏、专题,普及健身知识,传播健身技能,宣传科学健身新理念,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全过程。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以体育下乡、体育进村镇、进社区、进军营为契入点,大力宣传全民健身运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文体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

(二)强化场地建设,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能力。

1.县城以江滨至潘渡贵安12.4公里健身慢道为依托,大力推动特色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设施东延西伸。至2020年,打造县主城区8分钟健身圈。新建小区在规划体育场地及建设上采取一同设计一同建造一同使用方式。逐年实现社区健身路径全覆盖。采取灵活措施建设县城区多功能篮球场,在东西延伸的江滨慢道上配套合理的健身路径,形成健身走廊,同时,配套建设若干个塑胶篮球场,以缓解城区青少年篮球活动压力。依据工作要求,5年提升改造75个即每年15个省级全民健身工程篮球场,逐步完善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的服务能力,形成早晚锻炼的活动场地。进而向自然村拓展,逐年建成“一场一路径”即一片健身活动场所或一个晨晚炼健身点,一条10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等场地。

有条件的乡镇建成“四个一”健身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田径场或多功能运动场或体育健身广场、一条健身步道或登山道、一条12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提升改造一批“幸福家园”村农民健身工程。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设500米左右的登山健身步道。逐步完善学校小型足球场,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发展,与此同时,配合省市体育教育部门,逐步推动城乡条件成熟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财政补贴下向社会做安全有保障、场地有管理、设施有维修的适度开放。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办)

2.强化城乡规划支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小区按相关标准规划配套群众健身相关的场地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使用。体育设施场地计入绿化率。凡老城区与已建成但无健身设施的居住区,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均通过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予以补充完善。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规范绿地、慢道及公园中,体育场地面积占比应在5%以上。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县级体育公园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发改局

(三)丰富活动内容,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围绕我县山区、平原、沿海独特的山水地理特色和已建有或装备的省级农民健身工程篮球场、县级进村健身路径、省级登山健身步道,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健身中心,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乡镇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乡村文体公园,积极开展多元化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充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引进活动、展示、赛事。大力开展登山、健步行、广场舞、骑行、游泳、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踊跃参与的健身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瑜伽、健身气功、泥撬等民俗传统体育项目。结合连江传统体育和体育品牌资源,开展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门球、拔河、游泳等赛事和活动。发挥健身竞赛的引领作用,以政府购卖服务和协会办赛的模式促进健身水平普及与提高。定期举办县运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大会;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实施“一县一品”、“一体育组织一品”等品牌工程。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政府以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给予扶持,并提供安保、交通、医疗等保障服务类资源。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可采取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体育社团改革。

1.加快推动体育总会、体育协会、体育社团等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和不同行业、人群覆盖。体育类社会组织(高危体育行业类除外)可直接向社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获评3A级以上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的各项体育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2.加快推进县体育社团组织实体化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整合体育资源、加强风险管理,形成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运营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体育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和维修维护。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大力支持健身俱乐部发展。以城市社区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重点扶持健身俱乐部开展活动。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投促局)

(五)加强信息服务和科学指导,提高全民健身平台供给能力。

1.加强全民健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资源库、信息资源库、管理资源库等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经常参加锻炼人群,健身效果,体育设施利用率与实施综合分析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体育设施监管效率,建立全民健身有关信息公开和社会共享机制,服务大众。

健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智能健身硬件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提供在线服务,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数字办、县经信局

2.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推广“运动是良医”,不断提高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研究制定并推广健身活动指南,通过设立个人健康目标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举办各种科学健身培训讲座和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常识、素养和能力。并配合省市体育局做好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卫计局、县科协

(六)加快创新发展,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1.促进体育运动与旅游休闲结合,合理发展登山、骑行、徒步、露营、山地自行车等项目,逐步拓展山地户外运动项目。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旅游局

2.加快发展体育培训,大力支持体育社会培训机构发展,重点支持足球、篮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游泳、体育舞蹈等协会俱乐部培训。支持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拥有参加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举办的赛事的资格,与公益性体育学校、体育训练中心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

牵头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体育总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和督查。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县城内容中,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并发挥全民健身在老年健康促进和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县老体协、县农体协等举办体育健身活动。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保证体彩公益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展示、赛事。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民健身场地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活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场地设施,实施有偿服务和支持体育消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捐赠,全面推动体育健身多元化活动开展。

(三)强化法制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体育法律,法规和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规划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和健身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实施计划顺利实施。

(四)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县政府在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要针对规划纳入、经费制度、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扶持引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到2020年,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来源: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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