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金马小区位于连江县马鼻镇,占地面积10369㎡。为推进项目进展,现申请对原规划设计进行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1.发电机房调整至商业楼二层,将商业楼二层物业用房(面积为337.51㎡)分隔36.9㎡用于发电机房使用,物业用房面积由337.51㎡调整为300.61㎡,设备用房面积由298.16㎡调整为335.06㎡。
2.1#楼301号物业用房改为住宅用房,原总平图中户数指标由原176户调整为177户,住宅机动车位也相应由原106个调整为107个,非机动车位由176个调整为177个。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3.09、建筑密度47.27%、绿地率8%,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建筑退间距等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及县政府会议精神,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图纸
2.调整后图纸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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