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琯头片区350122-GT-H-21-1、H-21-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控规调整论证》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琯头片区中北部,G104互通口南侧,距琯头收费站3公里,东至规划防护绿地,西至现状宏海动力机械厂,南至现状9米道路,北至规划防护绿地;拟调整范围用地面积为2.27公顷(34.05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 |
建筑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H-21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2.27 |
40 |
1.1≤FAR≤3.0 |
0≤G≤20 |
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青龙路83号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350500,联系电话:26131166,并注明“《连江县琯头片区350122-GT-H-21-1、H-21-2等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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