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开发连江无人岛屿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连江县无居民海岛共211个(其中台湾管辖57个)。鉴于全国范围内对无居民海岛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无系统的解决方案,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1月4日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2〕2394号),开展试点工作,最终以试点经验作为参考依据制定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连江无居民海岛数量较多,存在一定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在2018年之前开发利用),为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抓好问题解决,连江县积极对接上级,于2023年2月列入全国七个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县(福建省仅连江1个试点),并制定《连江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方案》,于2023年12月上报市局。
2024年3月《连江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目前我县正在加快推进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发展需求,依照《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无居民海岛用岛审批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海岛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大力支持。
专此答复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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