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用活长龙侨场特色资源,打造乡村振兴全新模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已与长龙华侨农场对接用地需求情况,并对农场提出的“东风工区旅游项目、长龙华侨农场场部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申请,予以纳入在编的《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将进一步对接长龙华侨农场的用地需求,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2.对于符合点状布局的项目用地,允许以单个项目立项的项目区为单位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按建设地块单个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应结合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不同地块的面积、用途,按建设地块搭配为一个整体供应。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若干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闽自然资发〔 2020〕51号)文件,非营利性博物馆、养老项目按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的博物馆、养老项目可按协议方式出让地块。
专此答复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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