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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3-00029 文号 连自然资〔2023〕237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04-06
标题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FC-C-18(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主要内容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2023年3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 - FC-C - 18.( 4 )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 ) , 《控规调整论证》于2023年4月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3-00029
文号 连自然资〔2023〕237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04-0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FC-C-18(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主要内容的公示
内容概述 2023年3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 - FC-C - 18.( 4 )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 ) , 《控规调整论证》于2023年4月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FC-C-18(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主要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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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FC-C-18(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控规调整论证》于2023年4月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中心城青塘片区,东至玉荷西路拆迁安置过渡房,西至现状农林用地,南至灌溉渠,北至玉泉山,用地面积约0.34公顷(约5.1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总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备注 

FC-C-18(4) 

A2 

文化设施用地 

3425 

1.5 

40 

20 

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14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500,联系电话:26130556,并注明“《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FC-C-18(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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