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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4-00038 文号 连自然资〔2024〕207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4-19
标题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E-31-1、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E - 31-1 、 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 ,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拟调整地块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的中北部,东邻金凤北路(规划为丹江大道) ,西邻沈海高速连江互通,南靠文笔东路,北侧为规划的商住用地,拟调整范围面积约3.64公顷。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4-00038
文号 连自然资〔2024〕207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4-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E-31-1、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内容概述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E - 31-1 、 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 ,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拟调整地块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的中北部,东邻金凤北路(规划为丹江大道) ,西邻沈海高速连江互通,南靠文笔东路,北侧为规划的商住用地,拟调整范围面积约3.64公顷。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E-31-1、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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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E-31-1、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的中北部,东邻金凤北路(规划为丹江大道),西邻沈海高速连江互通,南靠文笔东路,北侧为规划的商住用地,拟调整范围面积约3.64公顷。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分类代码

用地名称

总用地面积

(h㎡)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E-31-1

RB

商住综合用地

1.62

2.2

25

35

60

商业和居住比例分别按1:9控制

E-32-1

RB

商住综合用地

2.01

2.2

25

35

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500,联系电话:26130556,并注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E-31-1、E-32-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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