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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4-00107 文号 连自然资〔2024〕715 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1-15
标题 公示(江山云起(一期))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融旷明置业有限公司在丹凤东路与毗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的江山云起(一期)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因品质提升及景观优化需要,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及绿化进行局部调整: 1 、原10 #楼北侧地面机动车停车位18辆调整至P-1楼北侧及1 #楼西北角。2 、原P-1楼北侧绿化调整至10 #楼北侧,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保持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4-00107
文号 连自然资〔2024〕715 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1-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公示(江山云起(一期))
内容概述 福建融旷明置业有限公司在丹凤东路与毗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的江山云起(一期)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因品质提升及景观优化需要,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及绿化进行局部调整: 1 、原10 #楼北侧地面机动车停车位18辆调整至P-1楼北侧及1 #楼西北角。2 、原P-1楼北侧绿化调整至10 #楼北侧,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保持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江山云起(一期))

发布时间:2024-11-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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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融旷明置业有限公司在丹凤东路与毗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的江山云起(一期)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因品质提升及景观优化需要,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及绿化进行局部调整:1、原10#楼北侧地面机动车停车位18辆调整至P-1楼北侧及1#楼西北角;2、原P-1楼北侧绿化调整至10#楼北侧,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保持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连江县政府公示时间为20241115日至112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6130556)。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6130556)。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邮编:3505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 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意见(申请)。

3. 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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