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9114-0501-2024-00122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4〕829号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 (自然资规〔 2021 〕 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4日— 2025年1月7日( 10个工作日) 。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 |
索 引 号 | FZ09114-0501-2024-00122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4〕829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 (自然资规〔 2021 〕 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4日— 2025年1月7日( 10个工作日) 。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联系人:洪晓娟,电话0591-26157792。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民委员会。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
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