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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19年07月23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连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在政府设置的信息公共查阅点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领导、机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及结果公告,规划局部修改程序及结果公告; 

  3、单独选址、批次建设用地审批,征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4、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结果公布; 

  5、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防灾方案、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 “福州市连江县” 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市连江县” 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获得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办公室(暂定) 

  咨询电话:0591—26236459   

  传真电话:0591—26162187 

  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 

  邮政编码:350500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7路、10路至北门市场站下车。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 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三楼大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福州市连江县”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会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层,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2路、3路、6路、琯头专线至县政府站(兴福兴超市)下车即到;也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