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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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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连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在“中国·连江”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连江县民政局是连江县民政系统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民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连江县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 “福州市连江县” 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 登入“福州市连江县”政府网站首面“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连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中国.连江之窗”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县民政局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县民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123890

  传真号码:0591-26123880

  电子邮箱:lj350122_mz@163.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6号(连江县民政局)

  邮政编码:350500

  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7路、10路、琯头专线至北门市场站下车即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裁《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直部门(福州市民政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三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同上。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连江”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会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直部门(福州市民政局)或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2路、3路、6路、琯头专线至县政府站(兴福兴超市)下车即到;也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