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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 2017年10月11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连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在“福州市连江政府http://ljx.fuzhou.gov.cn/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连江县人社局)网页上查阅本《指南》。连江县人局的信息公开由人社局办公室负责,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连江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连江人社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工作动态;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连江政府”上公布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 “中国·连江” 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 登入“福州市连江政府”政府网站首面“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州市连江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连江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州市连江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县人社局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人社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32185 

  传真号码:0591-26232184 

  电子邮箱:ljrsjbgs@126.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文笔中学西侧(连江县人社局) 

  邮政编码:3505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2路、3路、5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蓝田专线万星站下车即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福州市连江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连江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下裁《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4、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福州市司法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同上。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连江”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层法制办,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同上),也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