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综〔2020〕148号
黄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提请审议<连江县大谷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城建专题会审议,原则同意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连江县黄岐镇大谷村村庄规划 (2019—2035年)》(以下简称《大谷村规》)。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谷村规》确定的规划范围,具体范围:以大谷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90.59公顷。
二、同意《大谷村规》确定的规划期限、规划定位、空间管制要求、人口容量、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内容。
(一)规划期限为2019-2035年,近期为2020-2025年。
(二)规划定位:情系马祖,对接两岸,依托地理区位、石厝风貌、自然生态与农业种植等特色资源,发展以文化展示、特色种植、旅游配套服务等为主导产业的闽东风情传统村落。
(三)管控要求
1、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0.12公顷,村庄建设边界7.87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7.23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以批复的《连江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最终结果为准。
(四)人口容量:规划远期(2035年)村庄人口容量控制在720人以内。
(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1、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以谷西王宅和谷东陈宅为核心,具体范围为:谷西王宅和谷东陈宅的建筑本体,总用地面积约0.07公顷。
2、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按照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总用地面积4.79公顷。
三、规划成果纳入在编的《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连江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
四、严格实施《大谷村规》,严格依法行政,指导村庄建设发展。加强规划管理,推进规划实施,若村庄发展建设需对《大谷村规》进行调整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报批。
专此批复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