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9100-2500-2021-00405 | 文号 | 连政综〔2021〕191号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1-14 |
标题 | 关于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连政综〔 2021 〕 1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经连江县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核查,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历史建筑已被列为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附件:连江县6处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名单?连江县人民政府? ? ? 2021年11月14日? ? ? ? ? ? ? ? ? ? ? ? ?. |
索 引 号 | FZ09100-2500-2021-00405 | ||
文号 | 连政综〔2021〕191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11-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连政综〔 2021 〕 1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经连江县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核查,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历史建筑已被列为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附件:连江县6处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名单?连江县人民政府? ? ? 2021年11月14日? ? ? ? ? ? ? ? ? ? ? ? ?. |
连政综〔2021〕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连江县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核查,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历史建筑已被列为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榕政〔2019〕88号)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自公布之日起不再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与管理”,现将浦口陈盛馨故居等6处存在双重身份的建筑予以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与管理。
附件:连江县6处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名单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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