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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00-2500-2023-00040 文号 连政综〔2023〕32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2-20
标题 关于表彰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暨部署2023年“双争”活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武装工作全面建设,弘扬武装工作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干部、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和精神动力,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关于下发省军区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试点成果的通知》附件8《评比表彰工作暂行规定》、征兵工作、国防动员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年度武装工作部署要求,由县武装部联合县政府,在全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一批在2022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对新年度我县“双争”活动工作进行部署。
索 引 号 FZ09100-2500-2023-00040
文号 连政综〔2023〕32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2-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表彰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暨部署2023年“双争”活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武装工作全面建设,弘扬武装工作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干部、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和精神动力,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关于下发省军区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试点成果的通知》附件8《评比表彰工作暂行规定》、征兵工作、国防动员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年度武装工作部署要求,由县武装部联合县政府,在全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一批在2022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对新年度我县“双争”活动工作进行部署。

关于表彰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暨部署2023年“双争”活动工作的通知

关于表彰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暨部署2023年“双争”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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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综〔2023〕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武装工作全面建设,弘扬武装工作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干部、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和精神动力,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关于下发省军区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试点成果的通知》附件8《评比表彰工作暂行规定》、征兵工作、国防动员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年度武装工作部署要求,由县武装部联合县政府,在全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一批在2022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对新年度我县“双争”活动工作进行部署。

一、2022年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2022年,在警备区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定举旗铸魂,聚力动员备战,狠抓国防动员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民兵整组、兵员征集、国防动员等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经各级推荐,县人武部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下列19个先进单位和3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福州市征兵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榕〔2023〕2号)

1、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个)

连江县敖江镇武装部

连江县下宫镇武装部

2、全市征兵工作先进个人(2名)

连江县晓澳镇武装部部长         钱灿峰

连江县潘渡镇武装部干事        倪  辉

(二)县本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征兵工作先进单位(4个)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共建科

2、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2个)

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

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前工作科

3、武装工作先进单位(11个)

浦口镇人民武装部

筱埕镇人民武装部

敖江镇青塘村民兵营

黄岐镇海建社区民兵营

潘渡镇贵新社区民兵营

琯头镇下塘村民兵营

东湖镇东塘村民兵营

江南镇魁岐村民兵营

苔菉镇苔菉村民兵营

透堡镇塘里民兵营                

东岱镇龙山村民兵营

4、征兵工作先进个人(9名)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党司玺

潘渡派出所三级警长                  林  宇

丹阳派出所一级警员                  黄志聪

城关派出所三级警长                  林富东

琯头海防所警务中队中队长            黄平杰

县教育局中教科科员                  刘振霆

县卫健局医政科负责人                陈友利

县医院副主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郑现生

县医院主管检验师、检验科副主任      陈立然

5、武装工作先进个人(20名

蓼沿乡派出所所长                    林英建

凤城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施彩平

小沧畲族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郑昌群

丹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黄  业

晓澳镇人民武装部专武干事            陈  熙

琯头镇人民武装部专武干事            刘景鸿

黄岐镇人民武装部专武干事            刘  军

东湖镇人民武装部专武干事            林  波

敖江镇山亭村民兵营长                魏纲杰

潘渡镇东雁村民兵营长                王波彬

官坂镇塘边村民兵营长                丁树通

黄岐镇古石民兵哨所哨长              陈根清

筱埕镇定海民兵哨所哨员              曾爱花

海上民兵闽连渔68976船长            林  帅

海上民兵闽连渔61636船长            欧华达

海上民兵闽连渔61588船长            林  琛

海上民兵闽连渔运61166船长          林  鹏

海上民兵闽连渔61866船长            林新强

海上民兵黄岐海兴渔业有限公司经理    黄  锋

海上民兵顺帆渔业有限公司职员        林  航

二、部署2023年“双争”活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武装工作,弘扬人民武装工作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干部、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现将2023年武装工作“双争”活动方案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主席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加强人民武装工作全面建设,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关于下发省军区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试点成果的通知》、征兵工作、国防动员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武装部、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先进单位、争当先进个人”的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全县从事武装工作的干部、专武干部、职工和民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其弘扬优良传统,积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担当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军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评先条件

1、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征兵法规政策,积极履行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管领导重视,所属经办人员密切配合,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好,各单位推荐上报,由县征兵领导小组统一衡量确定。

2、国动委成员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办公场地规范,各类职责明确。分管领导重视,经办人员配合,年度完成任务较好。各单位推荐上报,由县国动委统一衡量确定。

3、基层武装部。机构健全,基层武装部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干部齐备,专武干部配备符合上级规定要求;政治合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各项重大决策指示,贯彻落实上级军事机关决策指示坚决;军事优良,积极组织参加军事训练工作,所属人员军政素质优良;制度健全,基层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较好,开展工作秩序正规;设施完善,软硬件设施达到上级达标标准;经费落实,基层开展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协调保障及时到位;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

4、民兵营(连)。组织落实,在民兵整组工作中落实上级指示坚决迅速,民兵整组工作成效好,人员在位率、参训率、退伍军人、党(团)员等数质量达到标准;政治落实,民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落实成效好,贯彻“三个绝对”自觉;军事落实,组织参加军事训练积极,所属民兵军事素养好,军事技能强;活动落实,“青年民兵之家”建设达标,活动开展经常;完成任务出色,积极主动参与上级赋予的大项任务,战斗精神强,服务意识好。

(二)先进个人

1、征兵先进个人。热爱征兵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对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精准,贯彻执行严格,完成县征兵工作任务好,无违反征兵工作纪律情形。

2、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个人。热爱国防动员工作,掌握国防动员相关法规,熟悉本职业务,积极参加国防动员工作,完成任务较好。

3、专武干部。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命令、决策指示坚决,热爱人民武装工作,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4、民兵干部。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坚决;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规守纪严,完成任务好。

5、民兵。主要从基干民兵中选取,应符合下列条件:政治素质高,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规守纪严,完成任务好。

(三)方法步骤

1、动员发动。利用开展兵员征集、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国防动员等工作时机,积极动员发动干部文职、职工、专武干部、征兵工作人员、国防动员工作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指示要求、警备区关于开展“双争”活动的通知,了解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评先条件,提高各类人员对争先创优活动的认识,增强积极参与争创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

2、活动推进。将争先创优活动积极融入平时工作、学习、训练和建设实践,结合工作任务,在征兵成员单位和国防动员单位开展任务考评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达标验收活动;结合年度主题教育活动时机,积极开展民兵入队教育、党员宣誓、“投身练兵备战、争当打赢先锋”主题讨论和“破除和平积弊、担当强军重任”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练兵备战的精神动力;结合专武干部集训考核、民兵军事训练演练时机,广泛开展“精武标兵”“训练尖兵”等争创活动,引导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军事训练,努力学军事、学技能、学科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水平;结合平时岗位职责和特点,广泛开展“爱岗模范”“技术标兵”“科技能手”等争创活动。

3、综合考评。对照争先创优活动考评细则,综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基层建设情况、执行大项任务表现、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成效等,县人武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每年对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动委各成员单位、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作为评先依据。大项训练、演练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时机,随机开展争先创优和表彰奖励工作。

4、总结表彰。年底,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总结,县人武部党委会同县政府研究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向上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同县政府联合表彰一批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有关要求

1、抓好传统熏陶。积极发动征兵工作人员、国动委各办工作人员、基层专武干部和民兵广泛参与,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辅导授课、参观见学等活动,加强经常性教育熏陶,为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2、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县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武装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3、挖掘先进典型。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在征兵工作队伍、国防动员队伍、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和民兵队伍中深入挖掘崇军尚武、精武强能、爱岗奉献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

 

 

 

连江县人民政府        连江县人民武装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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