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参照《连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连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连江之窗”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㈠ 公开范围
县统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具体信息目录参见《连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目录》)。
㈡ 公开形式及其获取方法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连江之窗”网站上查阅,网址为http://ljx.fuzhou.gov.cn/,也可以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查阅,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㈢ 公开时限
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24129
传真号码:0591-26232251
电子邮箱:fjljtj@sina.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7号连江县统计局
邮政编码:3505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机构
连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24129
传真号码:0591-26232251
电子邮箱:fjljtj@sina.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7号连江县统计局
邮政编码:3505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连江之窗”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连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连江之窗”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本局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3.口头申请
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统计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三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同上。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连江”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会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统计局或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2路、3路、6路、琯头专线至县政府站(兴福兴超市)下车即到;也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