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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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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连江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编制《连江县卫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连江之窗”政府网站(http://ljx.fuzhou.gov.cn/)查阅《指南》。

连江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连江县卫计局职能科(室)、相关单位协助信息生成和保存。

连江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连江县卫计局编制的《连江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在“中国.连江之窗”政府网站(网址:http://ljx.fuzhou.gov.cn/)公开连江县卫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2、在连江县卫计局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室(卫生局会议室),通过相应的设施、设备主动公开政府卫生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中国.连江之窗”政府网站(网址:http://ljx.fuzhou.gov.cn/)浏览或搜索查找。

2、通过连江县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政府公开卫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通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连江县卫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连江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29542

传真号码:0591---26230115

电子邮箱:ljws06@163.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朝晖路1号

邮政编码:3505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2路至南湖口站下车后步行100米。

(一) 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连江之窗”政府网站(网址:http://ljx.fuzhou.gov.cn/)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2、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连江之窗”政府网站(网址:http://ljx.fuzhou.gov.cn/),填写并递交电子版《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的处理

卫生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科(室)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其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福州市卫生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连江”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福州市卫计委或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层法制办,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