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建立公正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官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乡(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镇政府编制的《官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官坂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印发文件、发布公告、网上公布、农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查询。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官坂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2、在档案馆、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官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及受理时间 官坂镇党政办公室 方位示意图:乘连江-马鼻班车,在官坂派出所下车,直行约40米即到。 咨询电话:0591—26381081 传真号码:0591—26381018 通讯地址:官坂镇大街路42号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编:350513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官坂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 书面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口头提出申请。由申请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办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申请流程
(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连江县人民政府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见连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连江”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26232335、传真:0591-26232807,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四层法制办,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连江县人民政府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见连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