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9904-0100-2020-00142 | 文号 | 琯政〔2020〕174号 |
发布机构 | 琯头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9-25 |
标题 | 关于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工作,防止肇事肇祸情况发生,减轻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真正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1 .监护(社会监护)人申请:监护(社会监护)人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领取申请表(附件.? ? ? ? ?各村(居)综治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肖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邱明亮、陈诺、谢娜丽、颜润华、各村卫生所所长,负责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日常工作。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索 引 号 | FZ09904-0100-2020-00142 | ||
文号 | 琯政〔2020〕174号 | ||
发布机构 | 琯头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9-25 | ||
标题 | 关于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工作,防止肇事肇祸情况发生,减轻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真正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1 .监护(社会监护)人申请:监护(社会监护)人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领取申请表(附件.? ? ? ? ?各村(居)综治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肖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邱明亮、陈诺、谢娜丽、颜润华、各村卫生所所长,负责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日常工作。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工作,防止肇事肇祸情况发生,减轻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真正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
一、专项基金名称
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
二、领导小组
由琯头镇镇长吴贺担任组长,综治副书记陈为尧担任常务副组长,卫生院院长、三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边防、卫生、民政、企业、村居等相关经办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财务及账号挂靠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财务科。
三、基金规模
10万元以上。
四、基金来源
由琯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企业、个人等自愿捐款。
五、救助对象
户籍在琯头镇辖区内,经诊断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六、救助范围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精神专科医院治疗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未纳入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按规定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住院费用及门诊费用,根据家庭情况予以部分补助,情况特殊的,可申请全额补助。
七、救助流程
监护(社会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认定→琯头镇综治办审批→发放。
1.监护(社会监护)人申请:监护(社会监护)人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领取申请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
2.所在村(居)委会初审:监护(社会监护)人将申请表、患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
3.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认定:初审合格后,由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对材料进行复核。
4、琯头镇综治办审批:经复核后的申请表送琯头镇综治办审批,审批后交给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发放。
附件1:关于成立琯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基金会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申请表
琯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关于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
专项基金会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工作,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经研究,成立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贺(琯头镇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为尧(琯头镇综治副书记)
副 组 长:俞传增(琯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董 勋(琯头公安派出所所长)
陈 凌(琯头边防派出所所长)
郑苏伟(东岸边防派出所所长)
林 慧(琯头镇综治办干事)
成 员:陈增意(琯头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高陈铨(琯头镇企业办负责人)
陈 诺(琯头镇综治办办事员)
肖 军(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阮成辉(琯头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邱明亮(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科科长)
林威彤(琯头公安派出所综治员)
衷雯峰(琯头边防派出所综治员)
卢 春(东岸边防派出所综治员)
颜润华(琯头镇中心卫生院精防员)
各村(居)综治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琯头镇中心卫生院,肖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邱明亮、陈诺、谢娜丽、颜润华、各村卫生所所长,负责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专项基金会日常工作。
附件2 琯头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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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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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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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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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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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社会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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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社会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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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社会监护)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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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社会监护)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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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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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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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疗总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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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各种医疗保险和民政补助已报销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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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费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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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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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
(单位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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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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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意见或部门意见 |
(单位签章) 复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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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附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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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护(社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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