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服务机构
时间: 2014-12-04 00:00

    重度残疾人除可到县残联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还可到连江县民政局办理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增发低保金:现有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

    2、困难救助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我县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为41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2880元/人*年)。

    3、老年人生活补助金: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是指无固定职位,无规范的工资计算方法的收入)。

来源:连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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