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2017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
2017-07-26 15:32
各公办小学、县特教学校:
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榕教初〔2017〕9号)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我县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入学
1.各公办小学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县特教学校要密切与县残联的联系,切实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和残疾状况,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教育。
2.各公办小学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轻重程度,有针对性地动员其到相关学校入学。对残疾程度较低,能够适应普通教育教学的残疾儿童,要动员其就近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尽可能地实现融合教育;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要动员其到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都能够接受最适合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1.连江县特教学校面向本县招收年满6—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智障(含学前班)及自闭症儿童;各公办小学面向本辖区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福州市盲校面向我县招收年满7—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和招收推拿专业职专班(矫正视力在0.3以下,视野<10°的视障生)高一新生。
3.福州市聋哑学校面向我县招收年满6—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聋哑儿童和招收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与维护)、美术绘画专业职专班(联合办学)高一新生。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同时面向我县招生3-6周岁的学前教育小班聋哑儿童新生。
4.福州市星语学校面向我县招收7—9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自闭症学龄儿童。该学校为非寄宿制学校,由学校负责招收适合的学生。
上述具体招生名额见附件1。
三、入学办法
1.各公办小学应做好辖区内6-15周岁残疾人口情况调研,掌握基础数据,做好政策宣传和入学动员,2017年8月14日前通知盲生、聋哑学生家长与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由该校协助办理入学推荐联系相关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都能到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同时,要继续创造条件,加大对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范围。
2.报福州市盲校的适龄儿童应持《福州市盲校新生登记表》(附件2)、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盲校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电话:87110920,18950385357)。
3.报福州市聋哑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福州市聋哑学校新生登记表》(附件3)、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小学)、残疾证、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初高中)、学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张,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电话:83714859、83776697、83792200-810)。
4.报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2寸相片4张,并随带孩子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语学校现场报名并面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福州市盲校校内,电话:88039675),8月26日录取公布。
5.连江县特教学校新生招收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8月29日,报名时持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2寸相片4张,并随带孩子于2017年8月29日到连江特教学校报名。随班就读新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一致。
6.连江县特教学校应协助县教育局负责盲生、聋哑学生及自闭学生到福州学校就读咨询、推荐相关工作,向学生家长发放、指导填写“福州市盲校新生登记表”(附件2)、“福州市聋哑学校新生登记表”(附件3),县特教学校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盖章。
7.随迁子女入学时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连江县特教学校入学,先由学校审验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入学。
四、其他事项
1.福州市盲校、福州市聋哑学校的职业中专班(联合办学)学制均为三年。特教学校的职业中专要根据“面向社会、面向就业”的原则,确定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真正使学生受益。
2.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按政策对学生进行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榕教初〔2017〕9号)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我县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入学
1.各公办小学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县特教学校要密切与县残联的联系,切实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和残疾状况,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教育。
2.各公办小学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轻重程度,有针对性地动员其到相关学校入学。对残疾程度较低,能够适应普通教育教学的残疾儿童,要动员其就近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尽可能地实现融合教育;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要动员其到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都能够接受最适合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1.连江县特教学校面向本县招收年满6—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智障(含学前班)及自闭症儿童;各公办小学面向本辖区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福州市盲校面向我县招收年满7—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和招收推拿专业职专班(矫正视力在0.3以下,视野<10°的视障生)高一新生。
3.福州市聋哑学校面向我县招收年满6—15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聋哑儿童和招收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与维护)、美术绘画专业职专班(联合办学)高一新生。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同时面向我县招生3-6周岁的学前教育小班聋哑儿童新生。
4.福州市星语学校面向我县招收7—9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自闭症学龄儿童。该学校为非寄宿制学校,由学校负责招收适合的学生。
上述具体招生名额见附件1。
三、入学办法
1.各公办小学应做好辖区内6-15周岁残疾人口情况调研,掌握基础数据,做好政策宣传和入学动员,2017年8月14日前通知盲生、聋哑学生家长与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由该校协助办理入学推荐联系相关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都能到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同时,要继续创造条件,加大对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范围。
2.报福州市盲校的适龄儿童应持《福州市盲校新生登记表》(附件2)、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盲校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电话:87110920,18950385357)。
3.报福州市聋哑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福州市聋哑学校新生登记表》(附件3)、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小学)、残疾证、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初高中)、学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张,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电话:83714859、83776697、83792200-810)。
4.报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应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2寸相片4张,并随带孩子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语学校现场报名并面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福州市盲校校内,电话:88039675),8月26日录取公布。
5.连江县特教学校新生招收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8月29日,报名时持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2寸相片4张,并随带孩子于2017年8月29日到连江特教学校报名。随班就读新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一致。
6.连江县特教学校应协助县教育局负责盲生、聋哑学生及自闭学生到福州学校就读咨询、推荐相关工作,向学生家长发放、指导填写“福州市盲校新生登记表”(附件2)、“福州市聋哑学校新生登记表”(附件3),县特教学校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盖章。
7.随迁子女入学时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连江县特教学校入学,先由学校审验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入学。
四、其他事项
1.福州市盲校、福州市聋哑学校的职业中专班(联合办学)学制均为三年。特教学校的职业中专要根据“面向社会、面向就业”的原则,确定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真正使学生受益。
2.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按政策对学生进行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连江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
来源:连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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