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残联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09-04 09:11

   

    

  第一部分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连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残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残联部门包括3个机关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连江县残联 

全额拨款 

7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残联主要任务是:儿童康复救助、免费发放各种康复器材、扶残助学、推荐就业、安居工程、扶持创业、居家托养、一户多残补助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文化助残方面共为188名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发放53.7万元的学费补助;为200多户残疾家庭发放数字电视安装费和数字机项盒8万多元。 

  2、医疗助残方面为92名残疾儿童发放92.7万元的康复医疗救助;为136名精神病患者发放服药和住院补助11.27万元;为0-70岁残疾人投入44.11万元购买住院和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轮椅等辅助器具90多件。 

  3、安居助残方面,为25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安居工程补助,发放补助金55.5万元;有36户残疾人家庭能得到每户3500元的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方便生活和出行。 

  4、就业服务扶贫方面,除日常向企业推荐就业外,还向60名灵活就业创业残疾发放社保补贴14.88万;对2017年核实认定为超比例安置残疾人企业及集中就业企业共4家,给予16.26万元奖励;扶持54名贫困残疾人特别是建档立卡户进行就业创业,每人5000元,补助金额27万元。 

  5、生活救助方面,为全面提升残疾人家庭居家托养能力和水平,为13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补助金额27.2万元;两节期间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慰问金额46万元;开展一户多残生活补助,为224户家庭发放补助金101.61万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残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1万元,本年收入625.80万元,本年支出638.7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6.76万元。 

  (一)2017年收入625.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84万元,增长1.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5.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4.96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638.7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2.42万元,增长16.9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9.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93万元,公用支出30.35万元。 

  2.项目支出539.4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1.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3万元,增长15.8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81101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万元,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科目改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二)残疾人康复(20811048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8万元,增长146.35%。主要原因是儿童康复申请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残疾人就业和扶贫87.022081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2万元,增长69.23%。主要原因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居家托养、社保补贴、企业奖励增加。 

  (四)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43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扶持残疾人经费增加。 

  (五)购房补贴(2210203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住房工龄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万元,增长37.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636.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13万元,增长37.94%主要原因是精神病患者医疗补助和儿童康复补助人数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94万元,同比下降6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62万元,主要用于理事长前往金门开展残疾人调研、学习工作。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今年新增出国(境)一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100%,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于201610月统一由车改办收回。 (三)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维权就业、康复、组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批次、接待总人数86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9.21%,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59%,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无列入2017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来源:连江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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