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作废公告-陈苹(连凤国用(2016)第0051072号、连房权证L字第20113067号)
时间: 2026-03-16 09:36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25)闽0105执99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105执99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陈苹所有的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6号凤翔国际二区15幢1801单元的不动产经法院裁定归陈爱美所有,陈苹所有的(连凤国用(2016)第0051072号、连房权证L字第20113067号)作废。

 

 

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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