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后顺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 2026-03-31 14:32
     胡后顺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连敖集建(95)字第12994号)、《房屋所有权证》(连房权证L字第2004314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应国(代)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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