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春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 2026-04-13 12:14
     原春盛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连琯集建(1994)字第0983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连江县琯头镇秦川村委会(代)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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