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进影(原:肖进永)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 2026-04-14 17:05
    肖进影(原:肖进永)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连龙集建(99)字第0302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进影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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