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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碧芳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闽(2026)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881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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