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作废公告-朱晓露(闽(2020)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474号)
时间: 2026-09-11 16:01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26)闽0104执恢1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闽0104执恢1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朱晓露所有的坐落于: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溪山路1号贵安海峡文化村D06幢205办公的不动产经法院裁定归邓兴华所有,朱晓露所有的(闽(2020)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474号)作废。
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来源: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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