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5年第十九期)
案例 连江县某中学采购食品未查验进货凭证、准确记录产品生产批号案
2025年4月25日,对连江县某中学食堂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卡兹脆鸡排的进货凭证,未准确记录生产批次。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进货凭证、准确记录产品生产批号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