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5年第二十五期)
发布时间:2025-11-20 10:11
信息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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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福建省连江县某幼儿园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
2025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连江县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校食品留样不足125g。
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