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5年第二十七期)
案例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江县某幼儿园未按规定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2025年6月5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连江县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堂未按规定将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全部录入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当事人未按规定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